姓名及其來源演變
姓名及其來源演變
什麼是姓名
姓名,是人的符號,是人們在社會交往中的稱謂。姓是表明某人屬於某家族的字。簡略地說姓,是表明家族的字;名是人本身特有的符號。通常所講的姓名就是姓和名的統一體。
姓和氏有什麼關係
人們常說:“以姓氏筆畫為序。”姓與氏是聯在一起的,表明姓與氏等同,這是現今的概念,在前秦以前,姓與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且在先秦時有著嚴格的區別。
姓和氏的發展和演變
在家族、氏族未產生以前的遠古時代,人類生活在一種遊獵與原始游群狀態中。沒有確定的婚姻關係,也沒有真正的組織。經過長時期發展,原始的游群發展成為一種較高級的形態,即母系氏族社會。在這種社會組織中,男子外出遊獵,而女子則往往定居一方(與現代的定居概念應有不同),從事採集生產。相比而言,女子的食、宿反倒有所保證;而男子則是飢一頓、飽一頓,成為“投宿者”。
由於男女沒有一定的配偶,其子、女只知有母,母親便成為後嗣惟一確認的尊親。“古元時,未有三綱六紀,人民但知有母,不知有父”(《白虎通·三綱六紀》)。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以女媧為人類始祖之一。女媧人首蛇身。且曾因“四極度,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載”而“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準南子》)。這一神話傳說,反映了原始社會母權制時期的影響;人首蛇身,可能是蛇圖騰的反映。這種經母係為中心的氏族,子孫從母而為母系系屬。我國最古老的姓氏姬、媯、姒、姚、姜等,或從女旁,或含女字,絕非偶然。這種姓,是母系社會共同血緣關係的標記和見證。
在原始氏族的某一時期,有一氏族(或部落)從穴居和洞居中走出來,構木為巢。巢居是人工的產物,不同於利用自然天成物的穴居和洞居,應該算做一種“發明”。且巢居的環境比穴居和洞居的環境要舒適多了,自然會引起其它九畫氏族的注目、羨慕和摹仿。這一首先發明巢居的氏族,便自稱或被稱為“有巢氏”。而第一個發明鑽木取火的氏族,則自稱或被稱為“燧人氏”。
由此可見,原始氏族中的“氏”,與先秦時代的“氏”概念有所不同。當然,圖騰氏族中的圖騰標記,有的可能被傳遞下來,成為後來某一家族的姓氏;但更多的圖騰標記沒有被傳遞下來,其氏族後裔並沒有將圖騰標記引為姓氏。
上古的姓,源於母系,該是沒有大疑問的。即便黃帝和炎帝是由於出生在姬水和姜水,從而得“姬”和“姜”,又從“女”旁和含有“女”,那么姬水流域和姜水流域可能就是姬姓母系氏族和姜姓母系氏族繁衍生活的場所。
黃帝以“姬”為姓,但卻不稱“少典氏”或“有蠐氏”,而稱“有熊氏”和“軒轅氏”。這是由於黃帝所率領的部落群在戰勝炎帝所率領的部落群以後,又打敗了蚩尤率領的九黎族部落群,然後駐在“有熊”這個地方(相當於後來的建都)。黃帝的氏族部落,以駐在地而得“有熊氏”。至於“軒轅氏”,一說“軒轅”也是地名, 《史記·五帝本紀》載:“黃帝軒轅之立,而娶於西陵之女,是為嫘祖。”還有一說,黃帝(氏族)因發明了以馬拉車,而得“軒轅氏”(古代一種有帷幕而前頂較高的車為“軒”,車前駕牲畜的兩根直木為“轅”)。這與“有巢氏”、“燧人氏”的來源類同。
炎帝以“姜”為姓,又稱神農氏。《白虎通號》:“古之人,皆食禽獸肉。至於神農,人民眾多。禽獸不足,於是神農因天之時,分地之利,制耒耮,教民農作。”發明農業的氏族,被稱為“神農氏”。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人類的原始游群時代、母系氏族時代乃至上古五帝時代(父系氏族)的姓與氏,不同於先秦和現代的姓氏觀念。那時不僅可分支,可以重新命名,就是姓也並非全由其後人承繼,不像今天這樣的姓氏代代相傳。
上古至帝至西周的帝、王、姓氏、氏如下:
黃帝,姬姓,有熊氏,高旭氏。
顓頊,姬姓,名頊,高陽氏。
堯,祁姓,名放勛,陶唐氏。
舜,姚姓,名文命,又稱大禹、夏禹、戎禹,夏後氏。
湯,子姓,又稱武湯、武王、天乙、成湯。
姬發,姬姓,名發。即周武王,周文王姬昌之子。
從以上帝、王姓氏中可見,以姓名合一而稱,是從西周開始的。
姬昌(周文王)傳子姬發(武王),姬發以下為成王姬誦、康王姬釗、昭王姬瑕……東周最後一個王為悼王姬猛。
姓、氏合一,是戰國時代逐漸而成的。到了漢代,大多的人便只稱姓而不稱氏了。這與家族的宗法制度的確立有關。
宗法,本是古代立宗的法,為古代氏族系統的一種制度。其淵源於祭祀。當時,每個氏族或部族,都有他們自身所祀的神,並認定此神為本氏族的先祖和保護神。祭神,也是祖先之祭。宗是祖廟之名,主祭的人稱為宗子,主祭人所轄的族人,稱小宗、群宗或宗人。
周代利用宗法輔助分封制度。周把諸侯分為同姓、異姓兩類。
周,姬姓,凡姬姓諸侯,奉周王宗主。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為大宗,規定嫡長子承斷,其他的兒子另給土地,稱為別子。別子的嫡子為大宗,別子其他的兒子為小宗,周以宗法團結同姓,以婚姻聯合異姓。
西周以前,沒有完整的宗法。春秋以後,氏族制度變為家族制度。家族制講究血統、從夫居、父權,實行繼承制和族外婚制。
血統:男女結婚,女子便成為夫族的一員,其所生子女屬於父親,叫做父系血統。
從夫居:夫婦成婚,婦隨夫居。
父權:男人為一家之長,握有一切支配權。父親的身份及權力,概傳於子。
繼承:家中的一切產業,都是父親傳給兒子。
族外婚制:父制下的婚姻,是異姓通婚。
既然某氏是一氏族或公族的名號,那么當氏族制度變為家族制度的時候,氏的傳遞就發生了問題。由於嫡、庶之分和涉及父權的繼承和產業的繼承,氏族首領或家族之長的嫡長子在整個氏族或本家族中的名份和地位,有必要與他人(包括本家族以外的人和本家族內部的親兄弟、堂兄弟等)加以區別和加以強調。這種區別在於強調,最明顯最確切也最名正言順的則是父姓、父名的承繼(經父姓為姓,或以父名為姓,或以父的封國、封邑為姓)。因為父輩無論屬於何氏族,其本人總會有自己的名或姓。由於宗法制下的父系血統、產業、權力繼承,家族的重要性便遠遠地超過了氏族(原始氏族的人離開了氏族便難以生存);家族的人可以脫離氏族而獨立生存,而且只有獨立才可體現其繼承優勢。因此家族便替代了氏族;氏族已成為一種虛泛的東西,已經不甚重要。於是,姓氏漸合一。
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女子幾乎失去了所有的權力(更不要說特權)。這樣,就發生了一個引人注目的甚至是“有趣”的現象:在歷史上的某一時期,女子只可稱氏,男子才能稱姓;因為男子結婚,婦隨夫居,女子便成為夫族的一員;由此,已婚女子的姓名也發生了特別的變化。首先是在本身的父姓前加夫姓,表示已屬夫族的一員,然後在父姓之後加“氏”,表明自身原屬何家族,至於本名,就完全被忽略了。
如:趙王氏,夫姓趙,父姓王,後附綴“氏”大約是“已屬趙家的原為王家的女人”之意。
幾千年來,姓與氏的概念、內涵及源出,都發生了變化,有時甚至是“質”的變化。其間反映了人類社會的政治、經濟、制度和觀念、習俗的變化。即使到了現代,姓氏合一,“姓”有了明確的廄念,“氏”依舊錶現出它的複雜性和特殊性。比如以舊俗中(有的延續至今),氏有時與姓完全相同——“張氏兄弟”和“李氏昆仲”,都是“姓張的兄弟”和“姓李的兄弟”之意。但有時它又放於已婚婦女的姓後(前邊已提到),有時為婦女的自稱(多用於書面);有時它用在親屬關係字的後邊稱自己的親屬,如:舅氏(母舅)、母氏等;有時它又對名家、專家、學者的稱呼,如清代文字訓詁學家、經學家段玉裁,被稱為“段氏”。氏在社會中的忽“貶”忽“尊”,是帝時社會形態變化的反映和遺痕。
由此看來,時至今日,姓與氏並沒有完全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