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的結合
姓氏的結合
西周以來賜氏制度的鬆動,促使氏的發展速度加快。春秋戰國時,貴族、平民皆競相自立氏,除社會最下層的百姓外,過去的卿大夫、士以及新興的土地所有者和工商業者都有了氏。這樣,立氏的古制就被完全破壞了。數量很少的“姓”則被大量的“氏”所淹沒,氏取代了過去姓的地位。同時,氏加名的基本模式也已經開始盛行。作為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宗法社會,無論是姓還是氏,除了用為自己家族的標誌外,其他的社會作用或是消亡,或是削弱,姓氏合一從而成為一種必然的歷史趨勢,姓氏不分,二者也再沒有多少區別了。戰國以後,人人有姓,或說是人人有氏,都稱某姓或某氏。姓氏合一之初,必然出現“姓”與“氏”混而不別的現象,這在古代文獻中多有反映,如姓王氏、姓張氏、姓趙氏、姓劉氏等。顧炎武《原姓》也說:“自秦以後之人,以氏為姓,以姓稱男,而周制亡。”應該說,古制被破壞從一定意義上說是社會的進步,而伴隨著古制的破壞所出現的“姓氏不別”的現象也是正常的。
至戰國時期姓氏合一以後,中國人的姓氏可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沿襲舊有的姓或氏,二是新立的氏。秦漢以後,我國的姓氏制度基本穩定,人人都有姓,姓的主要來源就是先秦的氏。從此,我國的姓名再未發生大起大落的變化。因為中國社會是一個典型的宗法社會,血緣關係仍然是維繫社會生活的重要紐帶,姓氏仍然是家族綿延的重要標誌,當人們對姓氏有了自主權之後,姓氏的承繼性也得到相應的強化。換句話說,任何人從前代那裡繼承了姓氏,如果不是因為極特殊的原因,都不會輕易地放棄它。因為放棄了自己的姓氏,就意味著血緣關係的中斷。無兒無女或有女無兒,在中國古人心目中都是“斷嗣”或“絕後”。放棄自己的姓氏,在中國古人心目中也意味著“斷嗣”或“絕後”。所以,即使時至今日,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宗法觀念已大為淡化和削弱,卻仍然自覺不自覺地維護著自己家族的神聖標誌,很少有人在給子女起名時不用自己的姓氏,而改用他人的姓氏或是重新發明個姓氏。秦漢時期形成的我國姓氏的格局,必然還要在我們這個具有悠久歷史文化傳統的國度長期延續下去。
秦代之後,由於封建制為郡縣制所代替,經濟、政治權力由天子一人所獨攬,已不再存在受天子冊封、擁有獨立的政治權力的諸侯國(漢代曾一度出現封建制的反動,但很快就被盪除,封建制在秦代之後只是曇花一現),權力不再是靠世家大族獨斷專行,而是由國家官僚行政系統實施,也就是說,權力與家族分離了,因此,原本作為權力之象徵的“氏”到這時已喪失了意義。它除了僅僅作為家族血統的標誌之外,已不具備象徵權力的作用了,也就是說,氏蛻變成了姓,或者說,姓氏不分、姓氏合一了。秦代之後,仍常有皇帝賜姓的事情發生,但這時的賜姓已大大不同於先秦的賜氏,賜姓不像賜氏那樣伴隨著土地、權力等的賦予,而僅僅是賜予一個家族某個名號,即準許它用某個字為姓而已。因此,秦代以後的賜姓主要是具有一種象徵的、榮譽的意義,而不再具有如先秦賜氏那樣的實際價值了,只是一種精神鼓勵,而非物質獎賞。
秦代之後賜姓與先秦賜氏的另一個區別是,先秦賜氏導致一個前所未有的氏號的產生,如舜賜其馴龍之官為豢龍氏,就標誌著豢龍氏族和豢龍氏號的產生;而秦代以後的賜姓則只是將一個現成的姓賜予一個人及其後代,而這個人原來亦有姓,例如,天子可能把自己的姓賜予他的親信,特準後者隨他的姓。由此可見,秦代之後的賜姓並不導致新的姓氏的產生,而只是導致某些家族姓氏的改變而已。
秦代之後的賜姓活動最常見的是皇帝將自家的姓賞賜給臣下,作為對後者的獎賞,而臣子能隨皇帝的姓,雖不得不拋棄祖先的姓氏,有改宗忘本之嫌,但與皇族攀上本家,卻仍是光宗耀祖、造福後人的幸事。
唐代皇族姓李,唐開國後,許多追隨李氏家族打天下的有功之臣得以賜姓李氏。如燕郡王羅藝、吳王杜仗威,以及邴元紘、胡大恩、祁子和、董忠臣等,均因賜姓而改姓李氏,於是,這幾支的羅、杜、郵、胡諸姓從此之後就改姓李了。
又如天寶年間的功臣安重璋,因安祿山反叛,遂上書玄宗說“恥與逆臣同姓”,玄宗嘉其忠心和氣節,特批其“徙籍京兆,舉族以李為氏”。安重璋家族因此得以改姓為李。
唐朝時,中外文化交流盛極一時,不乏異族人仰幕大唐繁華,一心歸順唐王朝,由於其異族色彩的姓氏與漢族姓氏格格不入,他們往往改為漢姓,而唐天子也大開方便之門,為一些投誠歸順的異族首領等賜姓李氏。如唐太宗時,鮮卑拓拔赤辟率部歸唐,太宗賜姓李氏;太宗時還以契丹首領庫克為松漠都督府都督,並賜姓李氏。現在李姓成為中國屈指可數的幾個大姓之一或許與唐代許多異姓改為李姓不無關係。
宋代皇帝在賜姓方面也十分慷慨。宋神宗時,西藩木征率河、洮二州投靠宋朝,神宗賜其本人及其諸弟皆姓趙,並分別賜名為思忠、繼忠、濟忠、紹忠、醇忠、存忠等,可見其賜姓不過是為了獲得被賜姓者的忠心。另外,西羌的降贊歸附宋朝,宋王朝亦賜姓趙氏,後來建立西夏國的趙元是即是其後人,西夏的歷代皇帝均以趙為姓。
明代皇帝姓朱,他們也把朱姓作為“無形資產”到處“收買人心”,如蒙古人就一度得賜朱姓。皇姓確實具有很好的“品牌效應”,但也不能濫用,否則會貶值,因為物以稀為貴,如果普天下人都姓了皇姓,則皇姓也就不足為貴了。因此,歷代皇帝還常拿別的姓氏賞賜給臣民,而並不總把皇姓隨便予人。如漢代的扶嘉,原不姓扶,漢祖劉邦為嘉獎他扶翼漢室的功勞,因賜姓扶氏。西漢名將李陵的後裔歸順魏朝,因是在丙殿被魏帝召見的,故賜姓日丙。歷事唐朝五代皇帝的員半山之祖,本來姓劉,自梁人魏,由於其德操頗像戰國時的伍員,遂賜姓為員,其後人即以員為姓。唐時回鶻國的宰相原叫愛邪勿,唐朝皇帝賜其姓為愛,名弘順。後唐時契丹的耶律突欲投靠後唐,唐明宗賜姓東丹,後來又賜姓李。我國歷史上著名的航海家、探險家鄭和,本不姓鄭,而姓馬,是阿拉伯血統的元代功臣贍思丁的後裔,鄭和是被明軍擄人皇宮做太監之後才賜姓為鄭的。蒙古人脫歡之父在明太祖朱元璋時歸附明朝,朱元璋賜其姓為薛,脫歡後來為官,得賜名為斌,薛斌之子在其父死後又得明成祖朱棣賜名為綬。蒙古人都帖木兒,於永樂年間率部歸降,明成祖賜其姓為吳,賜名允誠。蒙古王子也於永樂年間歸降,明成祖賜其姓為金,賜名為忠。
由於賜姓,導致不少家族的姓氏發生改變,使後人的姓不同於先人的姓,這是在根據姓氏尋根問祖時必須注意的,因為現在同姓李氏的人在唐代之前可能並非都姓李,他們在一千多年之前並非本家,有的還可能源於西域少數民族血統。總之,賜姓、改姓的現象提示我們,在漫長的歷史發展歷程中,姓氏經歷了錯綜複雜的變化,或異姓交融,或同姓分化,姓氏的歷史並非如人們通常所相信的那樣是一脈相傳的歷史,人們在與同姓的陌生人初次相見時,常情不自禁地說“五百年前是一家”,事情或並不盡然。